【記者蘇芳芸臺南報導】為提升交通安全友善空間,臺南市制定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透過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維護交通安全。交通局呼籲駕駛人除要避免高風險駕駛行為,也要保持防禦駕駛的觀念,才能確保行車用路安全。
交通局表示,臺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於112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公告對象係就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於裁決處分完成後,依照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公布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
此次第7批高風險駕駛事件計6案,違規地點分別在麻豆區、下營區、東區、佳里區、中西區,駕駛人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駕駛執照經吊銷後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交通局指出,由於交通違規具有高度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藉由公布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能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眾務必小心駕駛,確保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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