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凃沛宸]為維護食品衛生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1-4月期間於各通路販售之即食食品、冰品、配料、飲料、飲用水等進行抽驗,共抽驗262件,檢驗結果有4件冰品、2件紅茶及2件盛裝飲用水不符衛生標準,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其中2件冰品經限期改善後複抽合格,而新營某家鐵板燒在紅茶及南區某家手搖冰沙的冰品複抽結果仍不符標準,衛生局已依法處分,另3件不合格產品待限期改正後進行複抽工作。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強調,食品業者應使用符合衛生標準之原材料為優先,自源頭降低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之風險,以確保製售食品安全及衛生。民眾選購食品時,則應留意販賣場所的環境衛生,以及店家的食品儲存方式,在購買後儘快食用及低溫保存,以避免產生腸胃道不適之症狀,以維護民眾自身健康;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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