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ting
勝利之聲廣播公司
勝利電台FB
勝利會客室
電聲廣播電台
俊逸文教基金會
俊逸文教基金會FB
俊逸慈善基金會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FB
歲末有愛嘉年華會FB
俊逸基金會相簿
交通部
交通路公路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外甥女也用下去,蔡姓男子被判十年::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外甥女也用下去,蔡姓男子被判十年
【記者林忠平報導】三十多歲、有竊盜前科的蔡姓男子,在台南縣六甲鄉住處,對姊姊的十二歲女兒性侵後,又將對方誘離家庭,在外租屋同居十多天,法官今天判蔡姓男子十年徒刑。
法官調查認為,蔡某對未滿十四歲女子強制性交、和誘未滿十六歲女子、跟未滿十四歲女子性交罪,一共觸犯三項罪名,三條罪分別判處七年四個月、一年四個月、三年六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年。
另外有關這位未成年被害女子,在跟舅舅同居房間所寫的「愛上你我絕無後悔」及「老公沒有你我真的活不下去」等不倫言詞,這名女子出庭時,向法官供稱是無聊亂寫。
   
張貼日期: 2009/4/21 下午 04:56: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