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件,林士傑於消失匿跡3日後,昨日上午近11時許,在律師陪同下出面至地檢署,由臺南市調查處調查官持拘票將他拘提到案。
而除了林士傑,專案小組檢察官昨日下午,再傳喚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到案說明,3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3人都共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行賄罪嫌及刑法妨害投票自由罪嫌,犯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專案小組檢察官於1月5日傳訊黃怡萍後,認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行賄罪嫌,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在今日凌晨裁定黃怡萍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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