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昨日指揮臺南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站,偵辦股票上市公司中華電信臺南營運處陳姓科長等人,自105年間起,為達成企業客戶業務經營競賽績效,以不合營業常規交易、非法將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偽造文書的不法行為,以假交易真放貸的「過水交易」模式,非法將公司資金貸與10餘家業者,截至107年9月為止,估計中華電信損失金額1億3,699萬3,535元。
此案為檢察官錢鴻明指揮偵辦,傳訊包括中華電信臺南營運處陳姓科長、吳姓股長及黃姓工程師,與外部業者共12名被告到案,搜索處所共計7處,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姓科長、吳姓股長及黃姓工程師涉犯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嫌重大,惟無聲請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50萬元、10萬元及10萬元具保後請回,其餘被告則均請回,全案將由承辦檢察官持續深入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