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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繳納期限至 111 年 1 月 3 日止::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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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繳納期限至 111 年 1 月 3 日止
 
【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今(110)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已過,麻豆監理站針對逾期未繳納的車主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 111 年 1 月 3 日止。逾期未繳納,除依法處以罰鍰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
  麻豆監理站站長蔡娟娟提醒,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 APP」、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街口支付及蝦皮等 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若沒有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除了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 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張貼日期: 2021/12/27 下午 12:01: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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