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劉修言偵辦東門早餐店遭潑漆引發火災,致使曾姓老翁死亡及三人受傷、24戶房屋全毀、7戶房屋半毀事件,查出是早餐店隔壁賣鮮魚湯的林姓老闆,與早餐店張姓被害人,常因騎樓使用問題發生口角爭執,一直想要逼對方搬走,鮮魚湯店老闆案發前一天先招呼友人喝酒唱歌,討論如何動手,還承諾事成之後付給動手的蔡某等人每人2000元酬金。案發當天,由何姓女子開車載著蔡姓、黃姓等兩名男子,前往早餐店潑漆釀禍。 檢察官偵訊完畢後,認為教唆的林姓老闆及、蔡姓、黃姓等人都涉嫌放火、殺人、傷害罪、恐嚇罪、毀損罪等重罪,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及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中午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另外,開車的何姓女子則認為無羈押之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