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76歲的老太太,騎一輛18年車齡的50CC機車,經過台南市安明路段,被警方測速器測得102公里時速,並開出1400元罰單,家人為她找交通大隊申訴時,警方以相片作根據,表示無法撤銷,但老太太是老人,不太可能超速,重點是這部老五十機車也不可能騎得這麼快,家人轉而向陳亭妃立委、陳怡珍議員,警方見民代出面才進行調查,交通大隊大隊長呂青霖表示,調查後發現,因為這個路段施工,測速器角度經過調整,致使感應器拍攝角度不同,應該是感應到其它車輛,並不是老太太的機車速度這麼快。對此,陳亭妃、陳怡珍認為,警方做事太官僚,不願意多替民眾想,希望警方建立完整的申訴機制,並對測速機器全面體檢,不要再發生類似的烏龍測速、烏龍開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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