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緣由與目標
(一)依據「青年壯遊中程計畫」辦理。
(二)運用國內外青年力量,共同協助本會強化青年旅遊友善環境再升級,及檢視本會推出遊學台灣及青年壯遊點行程品質,並協助國內外宣傳推廣,以型塑台灣青年壯遊新文化,鼓勵青年行遍台灣,認識鄉土,並使台灣成為國際青年學生在亞洲旅遊目的地。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三、招募對象:
18-30歲在台之國內外青年,對旅遊有興趣,富奉獻精神及服務熱忱,願意積極投入推廣青年旅遊者。
四、招募種類、資格條件、任務
(一)招募種類:計4類青年旅遊志工,包含國際推廣大使、校園推廣大使、外語志工及鄉鎮情報員,分別協助推動不同青年旅遊推廣工作,預計招募300人。
(二)預計各類青年志工招募資格條件及任務如下表:
種類 |
資格條件 |
擔任任務 |
國際推廣大使 |
1. 18-30歲國內青年或在台國際青年。
2. 具豐富參與國際青年交流活動經驗,且與國外青年組織或校園有良好網絡者。
3. 國際青年需略懂中文,並喜歡在台灣旅遊者。 |
1. 協助傳遞青年旅遊相關訊息給國外青年,並請該國外青年或組織協助轉發訊息。
2. 協助檢視既有青年旅遊服務體系及活動,與協助檢視或提供青年旅遊網外文版內容。
3. 撰寫外文版旅遊台灣故事或blog。
4. 參與本會青年旅遊相關活動,以圖文並茂方式撰寫專題報導。
5. 蒐集充實青年旅遊網站資訊內容。 |
校園推廣大使 |
1. 18-30歲國內大專院校在學青年。
2. 現任或曾任學校社團幹部尤佳。 |
1. 協助本會在學校推廣青年旅遊相關服務及活動。
2. 協助訪視校園鄰近既有青年旅遊卡優惠點,及推薦擴大青年旅遊卡優惠點。
3. 撰寫旅遊台灣故事或blog。
4. 參與本會青年旅遊相關活動,以圖文並茂方式撰寫專題報導。
5. 蒐集充實青年旅遊網站資訊內容。 |
外語志工
(日、韓文及其他語言) |
1. 18-30歲國內外語相關系所青年(英文除外)
2. 具外文檢定資格者為佳(需附證明) |
1. 提供參加遊學台灣、壯遊點行程的國際青年翻譯。
2. 提供國際青年參訪協助。
3. 撰寫日、韓語版旅遊台灣故事或blog。
4. 參與本會青年旅遊相關活動,以圖文並茂方式撰寫專題報導。
5. 蒐集充實青年旅遊網站資訊內容。
6. 其他推廣活動。 |
鄉鎮情報員 |
1. 18-30歲國內青年
2. 與特定鄉鎮市有淵源且深度認識,並具有深厚情感認同者 |
1. 提供責任鄉鎮市相關資訊、回答相關問題以充實青年旅遊網站,推廣該鄉鎮市之美。
2. 協助訪視責任鄉鎮市之既有青年旅遊卡優惠點,及推薦擴大青年旅遊卡優惠點。
3. 撰寫專責鄉鎮旅遊故事或blog。
4. 參與本會青年旅遊相關活動,以圖文並茂方式撰寫專題報導。
5. 蒐集充實青年旅遊網站資訊內容。 |
五、報名方式與期限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100年3月31日(四)止。
(二)報名資訊請至青輔會網站( http://www.nyc.gov.tw )或青年旅遊網( http://youthtravel.tw )下載。
(三)報名時,請先上報名網站填寫個人基本資料,並下載簡章及報名表,填妥後以E-mail方式寄回: ytv100@nyc.gov.tw 信箱,信件主旨請註明:報名100年青年旅遊志工○○○(姓名)。
(四)繳交文件內容務必填寫完整(含大頭照照片),未線上報名、E-mail寄回報名表、資料不全者,視為無效報名。
六、培訓
(一)第一階段:共識營
1. 培訓內容:說明本會推動青年壯遊台灣計畫及青年旅遊志工執行之任務內容,彙整服務創意、凝聚服務共識。
2. 時間暫定:第一梯次:100年4月30日-5月1日(六、 日) 第二梯次:100年5月7-8日(六、日)
3. 參與後需於一定時間內依規定繳交會後作業,相關內容將於活動中公告。
(二)第二階段:專業培訓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預計於6月至11月共舉辦3場,依不同類別志工安排不同課程,每位志工需至少參加一場以上專業培訓課程。
七、權利義務與獎勵
依本會青年遊志工管理原則辦理(略述) (一) 權利 1.參加本會相關活動期間,由本會依規定辦理保險。 2.參加本會相關共識營及培訓等活動,居住或就學/就職於活動地點縣市以外者,由本會酌予補助交通費。 3.志工可向本會申請青年旅遊相關文宣推廣品進行推廣。 4.志工於國外辦理大型宣傳活動,可由本會協助寄送文宣品至所需地點。 (二) 義務 1. 參加共識營及相關培訓等活動。 2. 執行本會交付任務。 3. 執行任務期間為授證日起,至少一年。 (三) 獎勵 由本會視服務狀況給予獎勵,如:發給青年旅遊T-shirt、志工證書、志工證等。
八、遴選與公告
(一)青輔會受理報名後,組成遴選小組,依報名表、自傳等書面資料進行審核,書面資料初審通過將以Mail通知錄取者參加共識營活動。
(二)全程參與共識營活動且繳交完整會後作業,本會預定5月31日(二)前於青輔會網站( http://www.nyc.gov.tw )及青年旅遊網( http://youthtravel.tw )上公告青年旅遊實習志工名單。
(三)於成為青年旅遊實習志工3個月內,需至少累積達一定服務點數標準,由本會授証成為青年旅遊志工,並由本會發給志工證書及志工證。實習階段考核未通過者,視為放棄。
九、注意事項
(一)為鼓勵各地青年參與青年旅遊推廣服務,本會將多方錄取各縣市青年,歡迎踴躍報名。
(二)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會公告為主。
十、本案聯絡人:青輔會第四處 王琳行政助理,洽詢電話: (02)2356-6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