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凱米颱風部分地區災情嚴重,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果車輛、房屋或土地等財產受損或無法營業,可適用減免稅捐規定,請把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三步驟,於災損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娛樂稅等減免申請。為免外出奔波,請市民朋友多加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服務或就近向該局所屬分局及11處「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洽辦;另個人或營業財物損毀,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或菸酒稅之減免,亦可利用該網址向國稅稽徵機關提出災害損失減免申請,倘有任何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