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電聲 電聲家族 電波指數 有話大聲說 e哥傳書
統一發票查詢
高速公路路況
火車時刻表
天氣預報
股市財經
台南市政府網
Advertisting
勝利之聲廣播公司
勝利電台FB
勝利會客室
電聲廣播電台
俊逸文教基金會
俊逸文教基金會FB
俊逸慈善基金會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FB
歲末有愛嘉年華會FB
俊逸基金會相簿
交通部
交通路公路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Advertisting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免徵使用牌照稅,換車時必需提出新購車輛免徵申請::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免徵使用牌照稅,換車時必需提出新購車輛免徵申請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有民眾來電詢問本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已經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且車輛汽缸排氣量未超過2400CC,為何今年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財稅局對此指出,這位車主原經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已經轉賣他人,另外重購其他車輛提供自身使用,但沒有提出新購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的申請,今年才會有收到新購車輛使用牌照稅稅單的情形。財稅局提醒民眾,符合身心障礙免稅車輛須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才得以享有免(減)徵使用牌照稅的規定,如果經核准的免稅車輛想更換其他車輛時,仍須重新申請,才可以繼續享有免稅或減稅的規定。
   
張貼日期: 2018/6/7 上午 09:03: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
800*600的螢幕,並且為IE5.0版以上之瀏覽器 CALL-IN 電話:(06)235-8462
地址:台南市林森路一段149號15樓之11
服務電話:(06)238-1262∼3 傳真電話:(06)238-1264 訪客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