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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漁港從事水上活動::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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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在漁港從事水上活動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夏天一到,許多人就想到戲水活動,為了保障戲水民眾安全,台南市政府漁港及近海管理所呼籲民眾,選擇合法、安全的海水浴場戲水,不要在漁港從事水上活動。
  臺南市從南到北共有安平、四草、下山、青山、將軍、北門、蚵寮等漁港,非經漁港主管機關同意,都不得從事水上活動,尤其漁港內船隻進出頻繁,港內戲水容易因船舶經過激起波浪捲入海中,且漁船船體高大,行進中不容易看到戲水的民眾及器具等,都容易造成意外。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所長周�妥穠磳隉A漁港主要為漁業使用,除了安平漁港可以受理申請辦理活動外,其它各漁港都不得從事水上活動,違反者將依漁港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上罰鍰。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注意安全,並尊重漁船航行的權益。
   
張貼日期: 2016/7/26 上午 09:50: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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