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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再度重申,鹽品檢驗合格,沒有食安問題::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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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張育誠報導】台鹽公司去年11月從澳洲進口食鹽,以非食品級號列填報輸入,遭台南市衛生局開罰新台幣300萬元。對此,台鹽總經理劉中行表示,當時未以食品級報關,是與主管機關認知不同導致,並不是蓄意規避法令,鹽品也沒有食安問題。
台南市衛生局查出台鹽公司2014年11月從澳洲進口的食鹽報關不實,是以非食品級號列輸入,去年整年共輸入3萬7,528公噸。對此,台鹽表示,是與主管機關認知不同導致,非食品安全疑慮。
此次稽查,食藥署及台南市衛生局主要關切臺鹽公司以非食品級用途之通關代號,進口屬於食品之天然鹽並製成食用鹽,未符主管機關之報關認知而開罰,而非食安問題。反觀若屬食安疑慮,主管單位三月中旬到臺鹽稽查時,當時便會採取預防性下架,不會延宕迄今。這項疑慮,臺南市衛生局以及食藥署所公佈的稽查結果業已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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