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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咖必需距離高中職以下學校一百公尺以上
【記者林忠平報導】網咖已經逐漸取代電子遊藝場,成為目前青少年流連的場所,台南市政府為了讓它有法可管,特別制定「南市資訊休閒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並送到市議會審查,自治條例今天經議會修正通過,將來公布實施後,台南市的網咖店,應該距高中、職校和中小學一百公尺以上,而在住宅區內的網咖,則必需臨接十二公尺以上的計畫道路,而且,只限於有獨立出口的一、二樓可以營業。
   
張貼日期: 2007/8/23 下午 04:34: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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