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電聲 電聲家族 電波指數 有話大聲說 e哥傳書
統一發票查詢
高速公路路況
火車時刻表
天氣預報
股市財經
台南市政府網
Advertisting
勝利之聲廣播公司
勝利電台FB
勝利會客室
電聲廣播電台
俊逸文教基金會
俊逸文教基金會FB
俊逸慈善基金會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FB
歲末有愛嘉年華會FB
俊逸基金會相簿
交通部
交通路公路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Advertisting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申請租金補貼不用房東同意::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申請租金補貼不用房東同意
 
【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行政院去年首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專案租金補貼將戶數從12萬增加至50萬戶,並將申請資格放寛,只要所得符合各地最低生活費3倍以下,家庭成員的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自有住宅,而符合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經濟社會弱勢者,可加碼租金補貼金額。
 台南市都發局長徐中強表示,內政部研擬「租金補貼2.0」精進措施,目標是讓民眾更方便申請,規劃措施包括「舊戶比照去年直接帶入審查不用申請」、「隨到隨辦」、「申請租戶不需強制提供房東身分證字號」、「放寬房屋的適用範圍,會以房屋稅和地政資料進行勾稽,無資料者可以切結方式處理(附門牌證明,半年水電證明)」及「擴大到18歲以上的租屋族皆可適用」等5大作為,預計將能照顧到更多租屋族群。
  都發局表示,民眾常誤以為申請租金補貼需要房東同意,因麻煩而放棄申請。112年「租金補貼2.0」已修改,申請時不需提供房東身份證字號,內政部也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新增「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因此申請租金補貼不需經過房東同意。此外,今年採「隨到隨辦」措施,讓租屋民眾隨時可提出申請,更優化服務民眾效率。

   
張貼日期: 2023/4/20 下午 03:04: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
800*600的螢幕,並且為IE5.0版以上之瀏覽器 CALL-IN 電話:(06)235-8462
地址:台南市林森路一段149號15樓之11
服務電話:(06)238-1262∼3 傳真電話:(06)238-1264 訪客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