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如汝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醒人民團體若因武漢肺炎疫情,欲延期召開定期會議,法令規範有彈性空間,團體可依各自情況調整。社會局表示,依人民團體法規定,人民團體定期大會每年召開1次,因應本次疫情防制,團體可以向社會局辦理延期,只要在今年召開大會即可。如今年涉及改選,又因應疫情欲延後召開,可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規定,於理、監事任期屆滿前1個月進行改選,如有困難可以向社會局申請延長,但延長時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