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蚵架散置海岸未回收者,處每棚新臺幣1,000元罰鍰::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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蚵架散置海岸未回收者,處每棚新臺幣1,000元罰鍰
【記者涂沛宸】上星期才清理之台南市海岸沙灘,又因輕颱外圍環流,造成部分蚵架流失,導致蚵架及保麗龍散置海岸,漁港所已要求南市區漁會儘速清理,回復海岸景緻,如果未將申報放養蚵架回收者,處每棚新臺幣1,000元罰鍰。 漁港所表示:養蚵漁民為避免西南氣流及颱風等惡劣天候,造成外海養殖蚵棚損失,一般會於農曆4月26日前(今年為國曆5月24日)收成,惟今年因天候造成蚵苗放養時間延後及產量增加問題,導致外海牡蠣養殖延後收成,而遭惡劣天候之大浪衝擊,導致蚵棚損毀漂流影響海岸環境。 為解決海岸季節性廢棄蚵架及保麗龍污染問題,市府持續鼓勵養蚵漁民自主回收放養後蚵架及保麗龍,回收率93.2%,經過上周颱風環流衝擊,現勘安平及南區海面尚有少數放養蚵架,已請漁會輔導養蚵漁民儘早回收,避免再遭風浪損毀,如果未將申報放養蚵架回收者,處每棚新臺幣1,000元罰鍰。去(102)年共有2人合計20棚未回收,共處罰鍰2萬元整,漁港所呼籲養蚵漁民配合回收蚵架,以免受罰。
   
張貼日期: 2014/6/17 下午 03:25: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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