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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調整,雇主別犯規::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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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一月一號起基本工資,採時薪制度者,調整為一一五元,七月一號起,採月薪制度者,調整為一九二七三元,市府勞工局副局長余保憲呼籲雇主應確遵勞基法各項規定,避免受罰。 常見的基本工資違反態樣,勞工局副局長余保憲說,包括有約定日薪,卻未以基本時薪(八小時計算);約定時薪,卻以低於基本時薪計算;採利潤中心制,未保障基本工資;約定時薪加全勤獎金,經折算仍低於基本時薪計算;約定時薪加店內用餐,經折算仍低於基本時薪計算;約定月薪,卻以低於基本月薪計算;約定月薪,卻未依工作時數延長,而比例調高基本月薪等。 勞工局呼籲雇主應依法與勞工約定工資,不該再有未依規定計薪之情事,以避免衍生勞資對立與爭議情形,雇主並應確遵勞基法各項規定,以免遭受處罰,若違反情節重大者,亦會遭公布事業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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