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育誠報導】行政院國科會中部科學園區第4期擴建用地,經選定以台糖公司位於彰化縣萬興及大排沙農場約570公頃土地作為二林園區基地。經台糖公司與行政院國科會、農委會、經濟部國營會、中科管理局等單位積極研議相關配合事宜,並與中科管理局研訂二林園區使用台糖公司土地之協議書內容,經提報董事會通過後,雙方訂於今日(星期三),由台糖董事長吳容明與中科管理局楊局長共同簽署二林園區使用台糖公司土地協議書。
吳容明於會中表示,因經濟結構變遷,台糖公司整體經營策略也應隨國家、社會需要作調整,上任後即指示台糖公司所屬各部門台糖將以國家經建需要全力配合,其中當然以土地規劃為日後重點。
吳容明表示,台糖62年來為國家創造無數外匯,台糖對於土地的感情更甚其他國營事業,如何將台糖所屬的土地價值作最高運用,是身為台糖一份子責無旁貸的。近年來,科學園區開發用地之取得,均與台糖公司關係甚為密切。例如,台南科學園區、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園區、中部科學園區第1∼3期用地等,均係由台糖公司提供產權單一且完整之大面積土地,由行政院國科會整體規劃設置。台糖在中部科學園區共以提供1152公頃的土地,此次中部科學園區第四期台糖土地就佔76%。
吳容明希望本次二林園區基地之提供,台糖公司仍秉持國營事業之角色,全力依法令規定、配合政策以及園區之用地取得時程,採「先租後徵收」之方式辦理,並充分考量國家建設利益與台糖公司權益之平衡,以符合雙方之期待,及維護全民之最大利益,期達三贏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