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涂沛宸】縣府為加強推動兩性工作平權政策,協助婦女就業之需要,凡戶籍設於南縣之婦女,有參加縣政府辦理或委辦之職業訓練、就業服務之事實,有未滿12歲之子女或有65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長者,並於本年度有托兒托老事實者,將提供津貼補助。 縣府表示,有未滿12歲之子女,且托育於有證照保母或立案幼托機構或立案國小課後安親機構者。其全日托育每人每月新台幣4,000元、半日托育每人每月新台幣2,000元計之。 有65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長者,托育於護理之家或立案之托老機構,其重度失能者每人每月新台幣6,000元、中度失能者每人每月新台幣4,000元、輕度失能者每人每月新台幣2,000元計之。 若實際支出低於補助標準者,以實際支出為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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