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為了協助文學雜誌社永續經營,臺灣文學館辦理107年度「優良文學雜誌補助」計畫,從10月1號起到10月31號止受理申請。只要是在臺灣地區發行滿一年且定期出版,以創作、報導、評論為主的文學雜誌都可以提出「優良文學雜誌補助」申請,補助範圍為雜誌的出版、發行、推廣等項,但不包含獲補助單位的人事與行政管理費。經評審會議審查通過補助者,最多可以獲頒100萬元的補助金額。
館方表示,申請文件請在截止期限內,以掛號寄到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國立臺灣文學館展示教育組,註明為「107年度優良文學雜誌計畫申請文件」。以郵戳為憑,過期不予受理。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應檢附資料,請參閱臺文館官網/便民服務/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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