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目前國內推行包括KKF、CGNF、生物動力農法、綠色保育標章及第二方參與式驗證等多樣態友善或自然農法已有相當時間,因此,農糧署建立以「推廣團體管理為主、政府監督為輔」策略,並成立審查小組嚴選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逐步引導與有機接軌。
農糧署說明,友善耕作團體除在推廣農法須符合環境友善、不使用合成化學物質、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等原則外,對登錄農民需有一套稽核管理規範,並具備稽核管理能力,才能通過審查小組及農糧署審認。截至目前為止,提出審認申請的7個團體中僅有4個通過審認,並無放水情事。另針對通過審認的推廣團體,也訂有退場機制,如查到未能落實,如推廣團體中農友所生產的產品經檢出禁用物質一年內累計達5次,即廢止審認資格。
農糧署期望各界支持並共同努力,106年底達成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面積1萬公頃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