む記者凃沛宸め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今年房屋稅繳納期間截止日為5月31日,未於期限繳稅者,每逾2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該局提醒民眾,未收到稅單或遺失者,請趕快到財稅局各分局、監理站、其他8個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或打電話補單,亦可利用已註冊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透過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查詢及繳稅,免補發稅單。
此外,今年起可攜帶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便利商店,於多媒體事務機插入憑證確認身份後,即可查詢房屋稅繳納情形,如未繳納且單筆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可當場列印小白單直接到櫃臺繳納,便利商店不會收取手續費,歡迎多加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