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2】民眾利用網站進行藥物拍賣的行為要小心,台南市衛生局指出,這種販賣藥品的行為,已違反藥事法的規定,可處三萬元到十五萬元的罰鍰,如果內容涉及不實或誇大,宣稱具有療效,可處最高五百萬元的罰鍰,如果是偽禁藥,還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常發現民眾利用網站進行藥物拍賣,藥品來源大部分來自民眾從國外旅遊帶回來的藥品、家裡多出了的藥品及來路不明的藥品等,除了已違反藥事法的規定,可處三萬元到十五萬元的罰鍰外,如果內容涉及不實或誇大,宣稱具有療效,屬於藥物廣告,依藥事法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可處二十萬元到五百萬元的罰鍰,如果經查核為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偽禁藥,最高更可處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的罰金,請上網拍賣藥物的民眾,小心觸法{}。 衛生局指出,衛生署並未核准所謂的「網路藥局」,販賣藥品應領有藥商許可執照,寶貝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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