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05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號到11月30號開徵,土地所有權人如果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請把握最後申請機會,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9月22號前向財政稅務局所屬各分局提出申請,或就近到財政稅務局在臺南/麻豆/新營監理站、善化區公所、白河/玉井/永康/東南地政事務所增設服務據點提出申請,以免喪失享受特別稅率的權益。
財政稅務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常在接到地價稅單時,才驚覺繳的稅比別人多,究其原因,是沒有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得適用特別稅率的用地,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每年9月22號為申請期限截止日,只要在9月22號前申請核准,整年的地價稅就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逾期申請,就算符合規定,也必須等到明年才能適用。籲請土地所有權人把握最後節稅申請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