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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明玲報導】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自國民年金保險制度開辦以來,持續受理國民年金保費減免申請案件,審核通過比例高達70%,有助於減輕民眾經濟負擔。凡設籍本市年滿25歲、未滿65歲的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皆可向社會局申辦保費減免資格,依104年度審核標準,每人每月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未超過16,304元者,將由政府補助70%保險費,民眾只要自付30%保險費;另每人每月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逾16,304元,未超過21,738元者,也可獲政府補助55%保險費,僅需自付45%保費。 社會局劉淑惠局長表示,國民年金制度開辦至今,國民年金服務員即持續不懈的透過家戶訪視,或各種型態的活動推展宣導國保制度,讓民眾能更了解國保的好處,為老年生活增加保障。如有國民年金相關疑問,可洽詢社會局國民年金業務窗口:(06)581-6772、5817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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