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男子王聖貿去年犯下強制性交罪,又殺人棄屍,台南地院審結,認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被告王聖貿在去年七月間,邀約被害人外出,在汽車後座向被害女子求歡遭拒,卻對被害人強制性交,事後發生言語衝突,王聖貿遭被害人打耳光,就以雙手及駕駛座安全帶勒住被害人頸部致死,他將屍體抱入汽車後行李箱,再開車到臺南市安中路購買一把鏟子並尋找棄屍地點,最後到海寮,選擇西港大橋南方東邊200公尺附近曾文溪河床附近,將死者遺棄在草叢內,又為避免衣物不易腐爛致日後遭人發現,將被害女衣物、鞋子脫下後,跟被害人的皮包等物件一併丟棄入曾文溪後離去。 因為被告坦承犯行也沒有辯詞,法官認為他有悔意,也認為被告殺人是情緒激烈反應下的暴戾行為,最行雖無從彌補,但考量被告還沒到顯然無法教化矯正的合理期待,不一定要判他極刑,量處無期徒刑,並諭知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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