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劉順寬檢察官去年10月受理曾姓市民死亡相驗案,發現因罹患異位性皮膚炎,曾到惠安中醫診所就診的死者,血液含砷濃度比一般人血砷參考值大得多,再將西門路某中醫診所開具給死者服用塗抹的藥物送交刑事警察局鑑識科毒物組鑑識,發現這家中醫診所開給死者塗抹的藥膏,消炎止痛膏,檢出砷含量分別為7640ppm、祛癬活膚膏砷含量分別為8171ppm,高於人體所能承受的含量數萬倍。綜合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鑑定報告得知,死者死因是:中毒性休克、砷中毒、異位性皮膚炎療程。 檢察官持搜索票指揮相關單位,前往中醫診所執行搜索及稽查,當場查扣死者病歷、藥品配方筆記、消炎止痛膏及祛癬活膚膏計99瓶等物品,並責成衛生局稽查人員將扣案藥品攜回化驗。 經偵訊林姓醫師後,認為他犯藥事法的製造偽藥罪嫌及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疑重大,因無羈押之必要,諭令以3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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