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涂沛宸】台南市議員工程配合款案驚動行政院,甚至還被污名化,市議員李宗富對此感到遺憾,他強調應該還原事實,市府方面將地方建設採「集權」方式,未來勢必在有限的資源下,犧牲掉部份基層權益,所以必需透過民代的配合款來處理,至於工程進行,當然有其正當程序,並無違法的顧慮。 李宗富說,區公所100年度預算中,可能用於地方建議案的經費,都在市府的口袋裡,未來誰要糖吃,是不是就得看乖不乖了。如今,議員們只是希望將這些口袋裡的錢透明化,並且實際用於基層建設上,就譬如,市府只有100支里監視器的預算經費,台南市711個里,那麼請問要做在哪個里呢?每個議員都建議裝10支,56位議員就要560支,試問市府要如何取捨呢?議員要求的也只是最根本的公平原則。 李宗富強調,配合款並非放在議員們的口袋,而是公開的,這遠比現在市府的處理方式更公平;另外,議員們可以在配合款部份發揮的也是建議權,至於工程進行及發包本來就是行政部門之責任,議員只是站在民代的立場,予以監督,只要市府相關單位程序正當,哪來的法律顧慮。 李宗富呼籲賴清德市長,應該釐清事情的對與錯,不要企圖誤導各界對這個案子的看法。 新議會到現在,連一個法案都沒審,李宗富表示,流會都是因為開會人數不足,當初支持賴議長當選者有30票,已經足夠人數過半的開會條件,卻仍然面臨「不足」的情況,誰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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