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議會正進行新議會內規審議,其中「台南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草案,規定「議會開會時除職司錄影、錄音人員外,非經主席許可,不得在議場擅自錄音錄影」,「開會過程製作的錄音檔、錄影帶除經議長許可外,均不得攜出場外」、「議會討論議案之錄音、錄影均不得轉錄」。這個規則如果通過,形同將會議過程「祕密化」,引發外界高度爭議。爭議焦點在於議會會議過程中不只議員出席,媒體記者或旁聽民眾也會在場,一旦規定通過,民眾和記者若要錄音存證或報導,可能必需經過主席或議長的同意,或者根本不得轉錄,此舉明顯違法議會議事公開的精神,不少議會記者看到如此的議會內規十分錯愕,得知此規則的議員也覺不妥當。對此,市議會祕書長黃恭喜表示,議會升格後的內規是根據北高兩市相關條例訂定,議會只訂出草案並交由議員審議,議員如果對規則條文有意見即可提出修改,議會完全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