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育誠報導】對於日前報載農田休耕產生蟲蟲危機,係休耕田區未做好管理,以致危害鄰近農田生產,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已宣導農民儘速翻耕並對未妥善管理農戶,予以取消休耕補助及停止次期辦理休耕資格。
農委會表示,農地休耕政策有維持國內稻米供需平衡、穩定市場糧價與維持農民收益,且於必要時可復耕供應糧食等多項效益。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規定1、2期作休耕田區可種植綠肥作物多樣化,惟因田菁具種子費較便宜、生產勢強,致農民種植田菁意願較其他綠肥高。
近年來,雲嘉南等地區常有休耕農田種植田菁引發斜紋夜盜蟲危害鄰近農田等情事,其原因為休耕農民未做好田間管理按規定翻耕,或未依規定進行蟲害防治,以致嚴重傷害環境生態及大量增加農業成本;又該計畫種植綠肥給付每期每公頃4萬5千元,已包括種子費、翻耕費及至少一次之蟲害防治費用。
為有效控制蟲口密度、避免引發「蟲蟲危機」危害鄰田正常農作物生育,除規定發生病蟲害或接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蟲口密度達預警通報須進行防治措施時,限期翻耕外,雲嘉南等蟲口好發地區,本(2)期作種植田菁綠肥者,應於10月15日完成翻埋作業。並業與台南縣政府達成99年2期作台南縣休耕田區限種田菁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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