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07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已經在10月1號開徵,繳款書及以電子方式傳送的繳款書、轉帳納稅通知書已經全數寄出,繳納期限到今年10月31號。為了減紙減碳,臺南市營業用車輛如果已經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或轉帳納稅通知及證明,將不會收到紙本,請車主留意是否已經收到電子郵件。
財稅局指出,即日起可以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輸入納稅義務人統一編號及車牌號碼或使用工商憑證,列印繳款單,在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稅,補單繳稅據點非常普及。如果沒有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可以利用免費電話0800-086969或到財稅局各分局及外派駐點的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申請補發,以避免過期遭到收取滯納金或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