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如汝台南報導】台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表示,海巡署安平漁港安檢所日前在港區查獲民眾利用魚槍採捕水產生物,違反漁港法規定,並檢送漁港主管機關漁業署依法核處,可能遭處3萬元到15萬元罰鍰。漁港所籲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漁港所表示,安平漁港為漁港法公告第一類漁港,漁業署考量船舶停泊及航行安全,維護港區作業及環境清潔,還沒有公告開放民眾垂釣的區域。近年來也查獲少數利用魚槍或水域張網,採捕水產生物。如果民眾發現違法行為,上班時間請撥打3915937或24小時服務電話118報案,共同維護船舶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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