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從99年起陸續針對便利商店、加油站、旅館、餐廳等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建築物清查,以及輔導設置無障礙設施,到去年底清查列管件數2202件,改善完成1978件,改善率接近九成。
工務局指出,公共建築物及活動場所應該至少在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避難層出入口、室內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樓梯、升降設備、哺(集)乳室、廁所盥洗室(含移動式)、浴室、輪椅觀眾席位周邊、停車場等其他必要處設置無障礙設備及設施。如果沒有依法設置無障礙設備及設施,得依法處所有權人或管理機關負責人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到改善完成為止;必要時,得停止供水、供電或封閉、強制拆除。為了落實無障礙生活環境,今年起將持續對未列管的超商、餐廳完成清查列管,並嚴格執法,以維護身心障礙等弱勢族群的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