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1】台南市議員林美燕上午以大同路二段台電的工程為例,要求市府加強挖路施工的監督,她認為這個工程已經拖了十個月,現在又要加三個月,嚴重影響市民生活,一定要壓縮工程時間。 林美燕議員上午表示,廠商施工之前一定會向公共工程處申請路權,市府除了要注意施工品質之外,施工的時間、時段也都必需要求,因為一個工程施工之後,第一個被影響的就是周邊住戶和商家,她以大同路二段郵局前方的台電工程為例,她說,大同路屬於省道,交通使用率一直都相當高,而這個工程已經施工十個月,期間市府不但沒有要求趕工,經過瞭解,它還有第三期工程,預定還要三個月的時間,這對台南市民來講,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因此,請市府對這三個月的工程,要求台電縮短時間。{} 要求台電趕工縮短施工時間,林美燕說,一方面是顧到市民的感受,二方面也因為去年為大同路二段爭取到二百多萬元經費,將進行路面重鋪,如果台電的工程一拖再拖,路面重鋪工程也會連帶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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