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育誠報導】大家都知道繼承遺產或他人的贈與在規定的金額要課稅,那離婚時得到另一半的贍養費要不要申報贈與稅?答案是『不必』。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表示,夫妻離婚,依離婚協議一方應給付他方贍養費,非屬贈與行為免課徵贈與稅,但若於離婚協議書所載贍養費以外,另為給付,則須要舉證證明係離婚當時約定給付,如無法證明係離婚當時約定的給付,且屬無償移轉時,應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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