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育誠報導】9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案件,將於10月31日寄發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另申報時填寫直撥退稅者,國稅局也將於10月31日將退稅款撥入各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
國稅局臺南市分局表示,本批退稅案件計20,794件,金額約4億4,890萬元,其中退稅憑單計5,084件,請各受退稅人接獲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以下者,可携帶本人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逕向指定之金融機構兌領;若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以上者,則請將憑單存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已指定帳戶直撥退稅者,請於11月1日後至指定之金融單位補登存摺,以確認退稅金額。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轄內本次以3,123,005元為最大退稅金額。
該分局再次提醒受退稅人,國稅局退稅案件不會以電話通知民眾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退稅,納稅人只要牢記:在櫃員機上操作「只能轉出不能轉入」,退稅款不可能從櫃員機轉入,這樣就不會被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