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育誠報導】日前有蒜農抗議政府沒有嚴加把關,讓中國蒜頭魚目混珠參雜在越南蒜頭進口到台灣,嚴重影響台灣蒜農生計。蒜農希望海關能嚴加查核,雲林縣長蘇治芬甚至表示,如果海關人員無法清楚辨認何者為中國蒜頭,縣府可派兩位蒜農到場協助檢驗。
對於蒜農的訴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大蒜為國內重要農產品,納入管制大陸進口之830項貨品中,不准自中國大陸進口政策不變。另為防止大陸蒜透過第三地轉運進口,尤其東南亞進口者,必須確認產地後方准輸入,以落實照顧農民。
農委會指出,國產大蒜每年種植面積計約5,400公頃,產值21億元,為中南部重要農產品,目前大蒜為管制自大陸進口項目之產品。我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必須依規定對會員國開放進口,每年開放關稅配額數量為3,520公噸,稅率22.5%,超過配額之關稅為每公斤27元。
為防範進口廠商將中國大陸大蒜轉口到台,該會農糧署於去(98)年11月17日邀蒜農協會及相關單位協商,針對申報自東南亞地區進口之大蒜,嚴加查核,包括貨物逐批查驗、進口商限期提供官方核發產證、運送契約文件、國外進出口報單及其他供確認產地文件(包括種植農民名冊、地點、品種、面積及產量等相關文件),由海關綜合認定產地之參考,如有疑義將樣品送該會「雜糧特作協助鑑定小組」協助鑑定,如無法確認原產地,由海關再送駐外單位查證,審核過程更加嚴格。
農委會進一步指出,就鑑定技術而言,中國北蒜可在越南種植,如由大蒜品種、外觀性狀難以判別原產地,該會已函請國貿局建議在越南大蒜無法明確鑑別產地以前,禁止自越南進口大蒜,以維護農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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