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為了推動多元文化藝術的發展,獎助藝文工作者或團體、文史工作者及文化藝術財團法人,從事有關藝文的保存、創作、傳習、展演活動等,台南市政府每年一月起到三月底止,接受相關單位申請補助。 文化觀光處表示,只要是台南市立案團體或廟宇辦理相關藝術活動都可以申請,申請書表可上網下載,並備相關資料一式十份辦理申請,經審查通過後,於活動結束或文到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資料核銷。文化觀光處說,去年申請補助共18件,獲補助者共17件,比往年踴躍,請相關文史團體或廟宇掌握申請期程。如果有相關問題,請查詢文化觀光處網頁,或電話洽詢39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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