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啟智學校志願服務實施計畫
壹、宗旨
國立臺南啟智學校(以下簡稱本校)成立志工團隊,主要目的在於充分運用社會人力資源,貢獻其智慧與經驗服務本校學生,並期待透過良好管理機制,使志工人力資源能有效協助推展校內各項活動,提升學生更優質的受教環境,特訂定本計劃。
貳、服務範圍
以本校校園為主,若需協助班級進行校外教學活動,服務範圍可能擴展至校外。
參、招募對象
一.有志貢獻其智慧、經驗於服務身心障礙學生者或團體。
二.意者請洽本校社工師登記。
肆、志工教育訓練
一.職前訓練:本校學生特性之認識,校園環境及工作內容之了解。
二.基礎訓練:依志願服務法規定自行辦理或外送志工參加12小時之基礎訓練。
三.特殊訓練:依志願服務法規定自行辦理或外送志工參加。
四.在職訓練:依志工需求辦理特教相關主題之訓練,可與本校特教輔導知能
研習結合。
伍、服務內容
學生學習生活協助與輔導、行政支援、活動支援、課後及夜間社團支援、認輔志工等,亦可依個人專長規劃文康育樂活動,以充實本校學生生活內涵,詳細內容如附件二。
陸、志工管理
志工的工作編配及服務時間由本校輔導室負責辦理。
柒、志工義務與福利
一、義務
(一)志工服務為無給職,請依安排時段簽到執勤。若因故無法到校執勤,請務
必事先告知本校輔導室。
(二)服務時應尊重受服務者之權利。
(三)對因服務而取得或獲知訊息,應保守秘密。
(四)志工若同時為本校學生家長或兄姊,值勤地點以不與子女同班級為原則。
二、福利
(一)志工得參與本校所辦理之特殊教育相關研習活動。
(二)志工得辦理借書證,享有借閱本校教學資源中心書籍及影音媒體教材。
(三)志工享有平安保險。
(四)學期結束後,由本校頒發志工「服務時數證明書」。
捌、其他:本計劃有未盡事宜者,悉依志願服務法及相關法規辦理。
玖、本辦法經本校主管會議討論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意者請於3月15日前逕洽國立臺南啟智學校輔導室李旻昱社工師報名。聯絡電話:(06)3554591轉135
【附件】志工服務需求及協助項目
【附件】志工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