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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輔會101年青年壯遊台灣-青年旅遊志工招募簡章::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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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輔會101年青年壯遊台灣-青年旅遊志工招募簡章
摘要
101年青年旅遊志工招募中 歡迎加入旅遊志工行列!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101年青年壯遊台灣-青年旅遊志工招募簡章

一、招募緣由與目標

(一)依據「青年壯遊中程計畫」辦理。

(二)運用國內外青年力量,共同協助本會強化青年旅遊友善環境再升級,及檢視本會推出遊學台灣及青年壯遊點活動品質,並協助國內外宣傳推廣,以型塑台灣青年壯遊新文化,鼓勵青年行遍台灣,認識鄉土,並使台灣成為國際青年學生在亞洲旅遊目的地。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三、招募對象:

18-30歲在台之國內外青年,對旅遊有興趣,富奉獻精神及服務熱忱,願意積極投入推廣青年旅遊者。

四、招募種類、資格條件、任務

(一)招募種類:計4類青年旅遊志工,包含國際推廣大使、校園推廣大使、外語志工及鄉鎮情報員,分別協助推動不同青年旅遊推廣工作,預計招募共300人。

(二)預計各類青年志工招募資格條件及任務如下表:

種類

資格條件

擔任任務

國際推廣大使

1.    18-30歲國內青年或在台國際青年。

2.    具豐富參與國際青年交流活動經驗,且與國外青年組織或校園有良好網絡者。

3.    國際青年需略懂中文,並喜歡在台灣旅遊者。

1.    協助傳遞青年旅遊相關訊息給國外青年,並請該國外青年或組織協助轉發訊息。

2.    協助檢視既有青年旅遊服務體系及活動,與協助檢視或提供青年旅遊網外文版內容。

3.    撰寫外文版旅遊台灣故事或blog

4.    參與本會青年旅遊相關活動,以圖文並茂方式撰寫專題報導。

5.    蒐集充實青年旅遊網站資訊內容。

校園推廣大使

1.    18-30歲國內大專校院在學青年。

2.    現任或曾任學校社團幹部尤佳。

1.    協助本會在學校推廣青年旅遊相關服務及活動。

2.    協助訪視校園鄰近既有青年旅遊卡優惠點,及推薦擴大青年旅遊卡優惠點。

3.    撰寫旅遊台灣故事或blog

4.    參與本會青年旅遊相關活動,以圖文並茂方式撰寫專題報導。

5.    蒐集充實青年旅遊網站資訊內容。

種類

資格條件

擔任任務

外語志工

(日、韓文及其他語言)

1.    18-30歲國內外語相關系所青年(英文除外)

2.    具外文檢定資格者為佳(需附證明)

1.    提供參加遊學台灣、壯遊點行程的國際青年翻譯。

2.    提供國際青年參訪協助。

3.    撰寫日、韓語版旅遊台灣故事或blog

4.    參與本會青年旅遊相關活動,以圖文並茂方式撰寫專題報導。

5.    蒐集充實青年旅遊網站資訊內容。

6.    其他推廣活動。

鄉鎮情報員

1.    18-30歲國內青年

2.    與特定鄉鎮市有淵源且深度認識,並具有深厚情感認同者

1.    提供責任鄉鎮市相關資訊、回答相關問題以充實青年旅遊網站,推廣該鄉鎮市之美。

2.    協助訪視責任鄉鎮市之既有青年旅遊卡優惠點,及推薦擴大青年旅遊卡優惠點。

3.    撰寫專責鄉鎮旅遊故事或blog

4.    參與本會青年旅遊相關活動,以圖文並茂方式撰寫專題報導。

5.    蒐集充實青年旅遊網站資訊內容。

五、報名方式與期限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101331日止。

(二)報名資訊請至青輔會網站(http://www.nyc.gov.tw)或青年旅遊網(http://youthtravel.tw)下載。

 ()報名時,請先上(http://goo.gl/cNTHz)填寫個人基本資料,並下載簡章及報名表,填妥後以E-mail方式寄回:ytv101@nyc.gov.tw信箱,信件主旨請註明:報名101年青年旅遊志工○○○(姓名)。

(四)繳交文件內容務必填寫完整(含大頭照照片),未線上報名、E-mail寄回報名表、資料不全者,視為無效報名。

六、培訓

(一)第一階段:共識營

1.      培訓內容:說明本會推動青年壯遊台灣計畫及青年旅遊志工執行之任務內容,彙整服務創意、凝聚服務共識。

2.      時間:暫定

第一梯:10155-6日(六、日)

第二梯:101512-13日(六、日)

3.      參與後需於一定時間內依規定繳交會後作業,相關內容將於活動中公告。

(二)第二階段:專業培訓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預計於7月至8月共舉辦2場,每位志工需至少參加一場專業培訓課程。

七、權利義務與獎勵

依本會青年旅遊志工管理原則辦理。

   () 權利

1.參加本會相關活動期間,由本會依規定辦理保險。

2.參加本會相關共識營及培訓等活動,居住或就學/就職於活動地點縣市以外者,由本會酌予補助交通費。

3.志工可向本會申請青年旅遊相關文宣推廣品進行推廣。

4.志工於國外辦理大型宣傳活動,可由本會協助寄送文宣品至所需地點。

  () 義務

      1. 參加共識營及相關培訓等活動。

      2. 執行本會交付任務。

      3. 執行任務期間為授證日起,至少一年。

   () 獎勵

 由本會視服務狀況給予獎勵,如:發給青年旅遊T-shirt、志工證書、志工證等。

八、遴選與公告

(一)青輔會受理報名後,組成遴選小組,依報名表、自傳等書面資料進行審核,書面資料初審通過者將以Mail通知參加共識營活動。

(二)全程參與共識營活動且繳交完整會後作業,本會預定531日前於青輔會網站(http://www.nyc.gov.tw)及青年旅遊網(http://youthtravel.tw)上公告青年旅遊實習志工名單。

(三)獲選為青年旅遊實習志工3個月內,需至少累積服務點數滿10點,由本會授証成為青年旅遊志工,並發給志工證書及志工證。實習階段考核未通過者,視為放棄。

九、本案聯絡人:

青輔會第四處王琳行政助理,洽詢電話:(02)2356-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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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12/3/16 下午 03:02: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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