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針對市府發新聞稿表示觀光城強佔違法將拆除一事,觀光城自治會長謝進興表示遺憾,也完全不能接受,他們是血汗錢購買,每年都繳交4百多萬鉅額租金,何來違法強佔?
謝進興會長說,觀光城是蘇南成市長1983年以收容路邊攤為由,依獎勵民間投資條例興建,他們依法購買承租,9年10個月之後改向政府承租,雖然2005年之後沒有正式租約,但也都正常繳交租金,政府新聞稿卻說他們違法強佔,叫他們情何以堪。市議員李啟維也表示,如何利用觀光城資源來照顧人民,才是有為政府,如果觀光城是蓋在河川上面違法,是政府帶頭違法讓他們受騙,應補償他們損失,也應該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不是拆除觀光城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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