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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毒)駕累犯處罰新措施-公布累犯姓名、照片::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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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毒)駕累犯處罰新措施-公布累犯姓名、照片

【交通部公路總局訊息】為有效遏阻酒駕再犯事件危及民眾用路安全,屏東監理站依據111年3月31日起實施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10年內第2次以上酒(毒)後駕車或拒測行為),自108年7月1日起有酒(毒)後駕車或拒測行為,又在111年3月31日以後酒(毒)後駕車或拒測違規累犯,將依新法規定於本站網頁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目前累計公布案件8件。
    相關資訊可至高雄區監理所網站首頁 (https://komv.thb.gov.tw/)/ 監理業務 / 交通違規 / 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 / 酒駕及拒測累犯-屏東監理站,查詢屏東縣酒(毒)後駕車或拒測累犯違規人資料,希望藉此警惕不要有酒後駕車等違規行為,確保民眾財產及生命安全。
    屏東監理站羅振瑞站長呼籲,酒後切勿駕駛,也提醒勿宿醉上路,如需赴飲酒或飲酒後隔日,請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往返,或尋求酒後代駕、無飲酒的親朋好友接送等,酒駕違規除需繳納罰鍰,吊扣(銷)駕駛執照、參加道安講習外,同車乘客亦須受罰,車輛另依規定開罰吊扣牌照,累犯者另公告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若因此肇事更將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切勿心存僥倖悔不當初。

   
張貼日期: 2022/5/9 上午 10:22: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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