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凃沛宸]網路購物正時尚,民眾常透過網路販賣國外帶回的防蚊蟲產品,但這些產品都受「環境用藥管理法」限制,不可任意上網廣告販售,違反者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臺南市環保局108年共查獲43件違法廣告環境用藥案件,均依法告發。
市長黃偉哲表示,國外造型可愛的防蚊掛片、防蚊噴霧很受消費者的青睞,因此民眾出國旅遊經常會大量採購,回國後自用或上網販售,卻不知這些商品都屬環境用藥範疇不可隨意上網廣告販賣。這些防蚊商品僅為治標,重要的是民眾應注意環境整潔,積水容器應定期清理避免滋生蚊蟲,少用環境用藥不僅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也保護了我們生活的環境。
環保局長謝世傑進一步說明,環保局透過與網路拍賣平台合作,聯手加強查緝,以商品關鍵字篩選,只要出現防蚊蟲等相關字眼就請拍賣平台先行下架,避免民眾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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