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玲報導】為保障兒童及少年權益,「兒童及少年褔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兒童及少年收出養,除了一定親屬間或夫妻間子女的收養外,都必須委託經政府許可的兒少安置機構或財團法人代為辦理,臺南市就有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金會附設台南嬰兒之家,經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輔導,獲得衛生福利部評鑑優等肯定,社會局呼籲有意收出養兒童一定要選擇優良機構協助媒合。
社會局指出民眾如因家中遭逢變故或因經濟壓力無法自行養育子女,可先尋求本市各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社工協助,經連結社會褔利資源後,若仍無法提供兒童健全的成長環境,可洽詢社會局(06-2991111#5906)或台南嬰兒之家(06-2344009),協助孩子找到適合的收養家庭,更多有關臺南市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資訊,歡迎連結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官網http://social.tainan.gov.tw/social/查詢。
社會局劉淑惠局長表示,每個孩子都是父母手心的寶貝,然而並非每個寶貝都能在適當的環境中健康成長,社會局透過委託績優的兒少安置機構提供收出養媒合服務,目的是希望為兒童把關,期待透過社會局的輔導與機構的努力能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及肯定,提供孩子正向的成長經驗,許他們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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