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ting
勝利之聲廣播公司
勝利電台FB
勝利會客室
電聲廣播電台
俊逸文教基金會
俊逸文教基金會FB
俊逸慈善基金會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FB
俊逸基金會相簿
交通部
交通路公路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Advertisting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刺網漁業沒有依規定漁具標示,7月開罰::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刺網漁業沒有依規定漁具標示,7月開罰
 
【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台南市農業局表示,農委會已經在今年1月14號公告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今年6月底前為法規宣導期,7月全面實施後,如果漁民沒有依規定標示,或被發現隨意丟棄漁網,將依法開出3萬元到15萬元的罰單。另外,漁民作業時如果漁網不小心遺失,也要依規定通報,如果沒有通報,市府清理發現也會直接開罰。各漁港安檢所將配合刺網實名制政策,在漁船進出港時,查核經核准從事刺網漁業的漁業人使用的刺網漁具是否落實標示,請漁民配合辦理,以免違規受罰。
  農業局指出,為了鼓勵漁民將海上作業捕撈到及作業汰換的廢棄漁網攜回岸上,每月單數周星期三下午3點到4點,在安平漁港及將軍漁港廢棄漁網暫置區提供獎勵兌換服務,漁民應該先行將廢棄漁網上的棉線、浮子及其他漁具配件移除並妥善打包,每3.5公斤可以兌換50元商品卡。

   
張貼日期: 2021/3/24 下午 05:20: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