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台南市農業局表示,農委會已經在今年1月14號公告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今年6月底前為法規宣導期,7月全面實施後,如果漁民沒有依規定標示,或被發現隨意丟棄漁網,將依法開出3萬元到15萬元的罰單。另外,漁民作業時如果漁網不小心遺失,也要依規定通報,如果沒有通報,市府清理發現也會直接開罰。各漁港安檢所將配合刺網實名制政策,在漁船進出港時,查核經核准從事刺網漁業的漁業人使用的刺網漁具是否落實標示,請漁民配合辦理,以免違規受罰。
農業局指出,為了鼓勵漁民將海上作業捕撈到及作業汰換的廢棄漁網攜回岸上,每月單數周星期三下午3點到4點,在安平漁港及將軍漁港廢棄漁網暫置區提供獎勵兌換服務,漁民應該先行將廢棄漁網上的棉線、浮子及其他漁具配件移除並妥善打包,每3.5公斤可以兌換50元商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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